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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冠东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改造装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条件
漯河冠东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改造装修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漯河冠东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改造装修工程;
2.2采购需求:项目地 (略) 人民路56号, (略) (略) 西侧一楼门面房,本工程主要内容为原有吊顶、墙体、玻璃隔断、卷闸门、地板砖、踢脚线拆除并进行重新改造装修。具体工程内容见工程预算单。
2.3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2.4质量:合格;
2.5采购预算:*.00元。最高限价:*.00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相关内容;
2、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信用记录查询页面截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四、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
4.1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时间:**日至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
4.2地点:漯河冠东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略) (略) 西侧门面房三楼)。
4.3报名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五.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截止时间:**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漯河冠东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略) (略) 西侧门面房三楼)。
5.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及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漯河冠东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地址: (略) 人民路东段56号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方式:0395-*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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