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1应答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2应答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3 应答人需提供自**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下订单的签订日期为准)须具备应用语音通道服务类项目经验。 2.4应答人需提供在国内三大运营商侧接入语音业务的协议证明文件。 2.5应答人需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派出相关人员团队并且可提供驻场服务。 2.6应答人不得存在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安全问题的; (6)为本比选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7)与本比选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与本比选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比选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选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选包的同一甄选项目应答。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