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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县“Y007-杨辛庄”道路改建工程(第二次)已由 (略) 省 (略) 以豫发改投资【 *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市县自筹,招标人为 (略) 县崔家桥镇人民政府。 (略) 条件, (略) 。
2. (略) 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略) 县崔家桥镇。
2.2 建设规模:共新修水泥路2.7km。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2.3总投资: *** .00元。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 (略) 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本标段的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自 *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公路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略) 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质检员、试验员、测量员等管理工程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授权代理人、建造师、项目总工、质检员、试验员、测量员、安全员等工程主要人员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以上人员必须提供个人养老保险账户清单并经保险机构盖章确认);建造师书面承诺在递交投标文件和本工程施工期间无其他在建工程,并参与施工全过程,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予更换。
3.4企业信誉良好,具有 (略) 县检察机 (略) 贿犯罪记录证明。
3.5近三年(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 日至 2015 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 (略) 时间,下同),在 (略) 县公 (略) 六楼服务大厅( (略) 市海河大道与 (略) 路交叉口东50米 (略)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报名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 (略) 县公 (略) 六楼开标大厅( (略) 市海河大道与 (略) 路交叉口东50米 (略)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县崔家桥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 (略) 求 (略)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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