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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良种引进项目 二次公告
本招标项目 (略) 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良种引进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 (略) 条件, (略) 。
2. (略) 范围
项目名称: (略) 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良种引进项目
项目编号:XFGK ***
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良种猪引进1。引进良种一元母猪500头。每头平均体重50公斤以上,每头补助资金600元。
第二标段:良种猪引进2。引进良种二元母猪3000头。每头平均体重50公斤以上,每头补助资金600元。
投资额:
第一标段:人民币 * * 万元整。
第二标段: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整.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第二标段
①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②投标人从事种猪生产和经营, (略) 门颁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及“无重大动物疫病证明”;
③投标人需提供 * 日以来一份同类种猪供应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 (略) (略) 门签订的合同为准)。
④如果投标人为外地企业, (略) 发布之日前已在 (略) 市境内 (略) (略) 等固定 (略) 点,并提供固定 (略) 点的证明材料(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和房屋租赁协议,自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
3.2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注 (略) (略) (略) 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
3.3本项目投标单位只允许投报一个标段。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 日至2016年 7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 (略) 时间,下同), (略) 政府采购与 (略) ( (略) 裕禄大道83号( (略) 院内)东一楼信息大厅;
报名时须携带:
第一、第二标段:
(1)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3)《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及“无重大动物疫病证明”;(4)业绩证明;(5) (略) 点证明(外地企业提供);(6) (略) 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略) 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2套胶装成册并编制目录;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 (略) 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标段。
4.3 (略) 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 8月17 日 14点 30 分
,地点为 (略) 政府采购与 (略) ( (略) 裕禄大道中段83号, (略) 内西四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联 系 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 ***
监督单位: (略) 政府采购与 (略)
联 系 人: 许先生
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 (略) 省天 (略)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