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 项目名称: | 郑州航 (略) 2026-2028年度入户安检项目 | ||
| 项目编号: | 国企招采-2026-428 | 交易分类: | 服务类 |
| 监督部门: | 河南航 (略)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 |
| 监督部门联系人电话: | 0371-* |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 郑州 (略) (略) 16号兴港大厦 |
一、招标条件
郑州航 (略) 2026-2028年度入户安检项目,已具备招标件。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郑州航 (略) ,现委托河南 (略) 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 (略) 2026-2028年度入户安检项目
2.2 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6-428
2.3 项目概况:郑州航 (略) 2026-2028年度民用户入户安检及工商业用户入户安检
2.4 招标范围:郑州航 (略) 2026-2028年度民用户入户安检及工商业用户入户安检工作,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燃气表具、管道接口、阀门、燃气燃烧器具等关键部位,发现并上报安全隐患。具体内容详见详见第五章“服务清单”。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6 服务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
2.7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行业规范验收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2.8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或实际服务达到暂定合同总价上限,以先到者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3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民用户或工商业用户安检或安装或维修项目)(需提供盖有**双方章的业绩合同)。
3.3 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 (略) 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人提供承诺为准);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3.2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 (略) 页打印页,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 (略) 页查询时间。
注:投标人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4其他要求:
3.4.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以投标人提供承诺为准);
3.4.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 (略) 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6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7 月 23 日09时00分至2026年 8 月 12 日17时30分,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http://**:*/)”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 (略) 站“公共服务-- (略) ”栏目内《平台操作手册及相关文件合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8 月 13 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略) (http://**:*/)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网站“公共服务-- (略) ”栏目内《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相关资料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航 (略)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371-*
地 址:郑州 (略) (略) 56号视博股份 (略) 交通大数据产业园3楼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0371-*
地 址:郑州 (略) (略) 16号兴港大厦C塔11楼
邮 箱:*@*63.com
监督部门:河南航 (略)
电 话:0371-*
地 址:郑州 (略) (略) 16号兴港大厦
邮 箱:*@*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相关单位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99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