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鲁山 (略) 各债权人:
(略) (略) 于2026年7月1日裁定受理鲁山 (略) 破产清算一案,鲁 (略) 于 2026 年8月20日指定河南大乘律师事务所担任鲁山 (略) 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略) 通知安排,本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会议时间:2026年9月24日上午9时00分会议地点、形式,另行通知通信地址:河 (略) (略) 西段建宏国际大厦7楼河南大乘律师事务所701室联系电话:张律师,(略)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请各债权人按时参加会议,并携带以下材料:
一、债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
5.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指派函。
二、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
1.债权人本人身份证明;
2.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
3.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指派函。
为便于会议组织,每家债权人原则上限一人参会。参加会议人员应服从管理人工作人员安排,按会议议程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特此通知。
鲁山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相关单位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99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