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X市X略的委托,略,略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采购项目名称:略制作班级储物柜工程项目。
1.2 采购编号:西采(2017)83号。
2.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 项目地点:X市X区。
2.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 投资金额:约45万元。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
2.5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采购范围:班级储物柜等一批(货物详细参数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2.7质保期:3年。
2.8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9政府采购政策:略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国货等政府采购政策。
3.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2 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略要求。
3.3 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并提供2017年01月以来在本单位已缴纳连续略保略保明细。
3.4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且略贿犯罪档案记录。
3.5 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 )、中略(www.ccg *** )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略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略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信息
4.1 招标文件发售:2017年#月#日至2017年#月#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X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03室。
4.3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证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以上4.3证件要求验证原件的,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注: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报名。
4.4 招标文件300元/本,现场购买。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月#日上午0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X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楼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X市X略
地址:X市X区中州中路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X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03室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hnhxlys@163.com
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先生、 ##
2017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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