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1.付款方式:银行承兑一票制结算,货到验收合格及开具13%增值税发票挂账后,次月开始支付货款。
2.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方式:由出卖人负责运至买受人指定的地点,现场验收交货,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3.送货车辆:要求新能源车辆。
4.评审会务费仅对中标单位收取,收费标准如下:
| 中标金额 | 收取标准(元) |
| 中标金额≤*元 | 不收取 |
| *元<中标金额≤*元 | 100 |
| *元<中标金额≤*元 | 200 |
| *元<中标金额≤*元 | 500 |
| *元<中标金额≤*元 | 1000 |
| *元<中标金额? | 2000 |
5、本标段进行分标,不接受分标的厂家请谨慎报名。
咨询电话:400-810-9688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相关单位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993号


